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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集团在钢板、建筑用金属柱、大钢坯(冶金)商品上使用的“津西”文字商标被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并荣记唐山市政府“振兴唐山立功竞赛三等功”。这标志着津西品牌营销取得新进展,为今后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奠定坚实基础。 “津西”文字商标自2008年在中国45类商品成功注册后,又在欧盟27国和韩国成功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和商标注册国注册。鉴于“津西”文字商标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广泛知名度和较高商业价值,此次由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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