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中旬,津西股份收到知情人反映,有铁精粉供应商掺杂使假向津西供货。经津西股份昼夜蹲守取证后发现,确实所供铁精粉有不法人员作假。随后,津西股份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果断出击,在迁西县域内查获作假物料及相关人员。
核实情况
1、掺杂使假供应铁精粉核查情况
自然人长期借用“迁安某公司”资质,向津西股份供应铁混掺精粉。
采购部副部长李某明知该自然人借用“迁安某公司”资质、并非生产商,且所供铁精粉不是原矿铁精粉。
2、违规维护废钢供应商利益情况
采购部副部长李某主管废钢采购业务期间,在自然人所供应废钢为延期供货、理应降价结算后,仍单独向公司领导请示谎称其货物为集团内子公司自产货物而免于考核,违规维护废钢供应商利益,侵害公司利益,虽最终经审计监察部门纠正未造成损失,但报告事项不实事求是,为弄虚作假。
问责处理
津西集团已根据违法违纪情况,对内部涉案人员开除处理,并对违法违规公司及法人、委托代理人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公安机关。
集团公司要求
1、各子公司必须认真落实集团发展战略,贯彻集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集团各项决议和集团公司授权,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2、按津西党员及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要求,严格禁止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严禁恶意串通、内外勾连,侵害公司利益;如再发生类似案件,将严肃问责、加倍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津西股份采购部停止一切非矿山类铁精粉采购业务,坚决执行集团铁精粉集采专题会会议决议,强化铁料采购取样、化验工作,强化供应商评价、供货货源控制管理,杜绝掺杂使假不合格物料进厂。
4、各子公司采购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强对采购环节大宗原燃物料、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质量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考察选择、评价分级管理,对中间贸易商坚决取缔。
5、各子公司涉外经济业务部门要针对“十不准”行为规范,自我剖析、深刻警醒,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廉洁从业、自我监督,切实履行岗位责任。
6、各子公司派驻监事及审计监察部门,要对涉外经济业务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实施全面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树立正确权力观,净化企业风气。
为持续深化津西集团打造风清气正企业活动,筑牢津西廉洁底线,津西集团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广泛接受集团内部全体干部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一旦发现有关线索,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